回收民国证书
清朝的结婚证长啥样?民国的婚书情话有多隽永?5月17日至28日,一场名为“一览百年婚书,邂逅浪漫盐田”的婚书展览于深圳市盐田区文化中心举行,现场展出了近千份婚书,年代从清末民初,到抗战建国,再到新时期,题材囊括了订婚证、结婚证、离婚证、少数民族婚书等,从多维度、多角度展示中国婚恋文化传承与变迁,吸引了众多市民前往观展。
结婚证上的每一个印章,每一幅图案,每一句标语,都留下了时代的烙印。它见证着一代又一代新人的幸福瞬间,见证着历史的沧桑巨变,同时也折射出社会的文明与进步。
古代婚书在古代,男女结婚也有法律凭据,不过那时不叫结婚证,而称为婚书。我们现在看到的最早的婚书,是敦煌文献中的唐代婚书。这份婚书分正书和别纸,正书是男方家庭请求婚姻的通婚书和女方家庭允诺的答婚书,内容多为虚话套话客气话;别纸才是婚书的主体,分别记录了男女双方各自的真实情况。婚书一旦缔结,既得到民间的认可,也具有了法律效力。
清光绪年间山西男家纳彩请婚书民国结婚证书民国时期,社会上流行文明结婚,自然就出现了相应的婚约文书。于是,上海的出版印刷机构仿照西方的婚约文书印刷所谓的“结婚证书”,由分散在大街小巷、街头巷尾的烟纸店销售,当事人在印刷品的空格上填写新郎新娘名字、籍贯、年龄,以及介绍人、证明人、证婚人、双方家长的名字,加盖钤记,就是一份像模像样的结婚证书。战乱年代,政府没有一个固定的婚姻登记处,两人结婚只要有证婚人、介绍人和主婚人来见证就可以了,很多人结婚都是没有结婚证的。在解放战争年代的根据地,油印的简陋结婚证或离婚证体现了婚姻自由的主张已经得以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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